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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二选一”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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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近年来,外卖成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卖平台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外卖平台为了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设置“排他竞争”和“二选一”,让商家苦不堪言。因此,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外卖平台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对此,2021年10月8日,美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同日,饿了么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表态称,饿了么坚决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外卖行业公平竞争和长期健康发展的监管和指导,也将以此为鉴,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外卖行业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

事实上,美团与饿了么的垄断性竞争,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损害了许多中小餐饮企业的权益。因此,双方都曾因霸王条款而在多地被判罚。

2021年9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此前,美团也因“二选一”行为,分别被浙江金华、江苏淮安的法院判定赔偿饿了么100万元、35.2万元。

无独有偶,饿了么也因不正当竞争多次被罚款。

2021年4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由于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饿了么合作,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2021年9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但平台垄断、竞争失序问题逐渐显现。

自2020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针对“大数据杀熟” “二选一”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政策监管持续发力。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将“二选一”三个字写进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等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4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包括美团、饿了么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都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承诺平等对待平台内所有经营者,不利用服务协议、技术等手段限制经营,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二选一”、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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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随着网络的发展,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平台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的问题必须引起警惕。网友一致认为,外卖平台“二选一”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饮鸩止渴式的网络乱象,既不利于整体营商环境良性发展,也不利益消费者多样化选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涉嫌垄断网络的不正当竞争更加需要严加查处。市场垄断的后果就是超级利润,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垄断资本的厮杀,无论谁输谁赢,受伤的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大部分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可以多样化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

也有网友提出,外卖平台“二选一” 、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举步维艰,强制商户“二选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对此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也非常明确。但是这些电商平台为什么明知故犯,屡被处罚,值得思考。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持续监控,将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期待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法规,只有严厉的处罚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行政执法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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