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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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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20年5月11日,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郴州市永兴县一家名为爱婴坊的母婴店将一款普通食品固体饮料"倍氨敏"冒充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导致食用的患儿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出现畸形等异常情况。此事一经曝光,引起公众普遍关注。

视频显示,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在爱婴坊母婴店的导购员强烈推销下,购买了一款"倍氨敏"的产品。有家长在调查中发现,这款倍氨敏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实际上并不是奶粉,而是一款打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旗号的蛋白固体饮料。

对于这一事件,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展开调查。同时,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

2020年5月13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随后,在5月14日、16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两次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指导消费者应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

郴州市、永兴县两级党委、政府于5月14日、15日安排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下属儿童医院(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全面医学体检,对其头围、体格发育、微量元素、血常规等基本指标项目进行检查检测和综合评估。5月19日、20日和23日,省卫健委组织省儿童医院儿保科、消化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专家对5名儿童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专家组经集体评估认为,5名儿童不符合俗称的"大头娃娃"症状体征。

2020年5月14日,永兴县纪委监委对该事件履职情况展开调查,依法依程序免去李建军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曹石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职务。

2020年5月28日,认定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此次事件被认定为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涉事母婴店被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至于涉事产品"倍氨敏",官方通报称其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在随后的展品送检中,所检33 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也符合标准,未发现食品质量问题。

在此之前,郴州还出现过一次固体饮料虚假宣传为特医奶粉事件。

2020年3月30日,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 "联名信"指出,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声称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并借以医生权威,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2020年4月16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此事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患儿食用。

2020年5月13日,湖南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回应了此次事件的处理进展,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已安排患儿进行体检,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两次事件最终均被认定为虚假宣传,事件的发生足以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国家对于特医食品审核较为严格,在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将固体饮料虚假宣传为特医奶粉,误导消费者购买,以获取高额利益。另外,消费者对特医奶粉的认识不足,没有分清特医奶粉与固体饮料的界限。要知道,蛋白固体饮料作为一种普通食品,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也没有治疗疾病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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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以固体饮料充当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婴幼儿奶粉的情况屡有耳闻,固体饮料本身并没有罪,但是这种冒充的行为则严重违法,必须严惩。

有网友提醒,我们在选购的时候要擦亮眼睛,仔细分辨所购买的产品到底是什么,有无相应批准文号或注册号,是否由正规厂家生产。

另有网友认为,需要擦亮眼睛的除了消费者,还有监督部门。此事暴露出监管部门对市场环节监管的缺失。食品的虚假宣传不止,说明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此外有网友指出,此事值得我们反思,建议相关部门查清楚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单纯治标不治本的处罚,不能完全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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