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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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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越来越高。

2020年1月23日,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等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建议全国人大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写入法条之中;30余位上海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严禁家养驯养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进行严格管理等。

随后,广东、天津、福建陆续出台相关决定,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2020年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2020年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规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措施、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

2020年2月1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主要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范围、相关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继天津之后,又一立法向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的地区。

2020年2月24日,禁食野生动物迎来了国家层面的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类在内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公安部、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展开行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超常措施,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的违规交易,并严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审批和检疫;国家林草局下发通知,要求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同时配合其他部门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对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整顿;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电商平台下架删除或者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删除和屏蔽野味菜品订餐信息,指导地图软件服务商清理删除野味餐馆的推荐和定位信息等。

此外,全国各地禁食野生动物相关立法、修法陆续出台,落实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惩滥食野生动物。

2020年2月27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6次主任(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20年3月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3月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2020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

2020年3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3月31日,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于5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广东"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禁止猎捕、禁止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加大了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据悉,这是山西"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既扩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也加大处罚力度。

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从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列出了包括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多种禁止行为。

2020年7月1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7月3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8月15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13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之后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方面作出规定。

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依法严厉打击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很多野生动物中存在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的隐患。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会对野生动物资源和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将滥食野生动物"禁食令"落到实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势在必行,但是在推行的过程中,还应考虑禁食对养殖行业产生的负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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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大部分网友认为,国家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举措是明智的,不仅仅是因为食用野生动物具有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还因为肆意捕猎食用野生动物,也会给自然生态带来不可逆的伤害,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也有网友表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能一网打死,对于野生动物可能引起疾病类问题的传播应该是提前研判、把握风险,而不是采用这种一篮子抓,一网打死的方式来全面禁止,毕竟合理的野生动物养殖有助于增收甚至帮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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