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资讯频道数据显示,僵尸肉相关资讯在2015年度超过120条,而在食品论坛网友的心目中,它无疑也是一大热门事件,网友针对僵尸肉的讨论超过2000条。
事件回顾:
2015年6月1日,海关总署通报,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新华网在援引该通报中称,其中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已经严重过期。这些来历不明的肉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大排档、餐馆,甚至是正规超市,并在标题和报道正文中使用了“僵尸肉”一词。
一时间“僵尸肉”引发社会关注,各地陆续展开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检查,严查“僵尸肉”,网上各方讨论也如火如荼,从食品论坛的网友讨论看,除声讨走私者外,也不乏质疑的声音,如冷冻存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成本问题,鸡爪作为军用储备粮的可能性问题等。
7月9日,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质疑“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称电话采访了数位当事人,并不存在三四十年的走私冻肉,新华网的报道是从一则“旧闻”不断嫁接、演绎而来的。接着,新华社记者李丹以公开信的形式回应质疑,向洪记者提出五个值得商酌的问题。围绕对“僵尸肉”一词的理解、记者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等问题,两位记者展开隔空讨论。
7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及公安部下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证实今年有查获生产日期距今达四五年之久的走私冷冻肉,但未提及“僵尸肉”一词,同时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等13省份(直辖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僵尸肉”事件几经翻转,颇为引人注目,不管新闻是真是假,公众更关注的是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即:过期肉甚至“僵尸肉”如何逃出监管,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流通。
更多详情见:“僵尸肉”热门话题汇总
网友观点:
有网友认为“僵尸肉”的名字虽然有点骇人听闻,但通俗易懂。如果直说过期肉,大家也许不重视。食品原料的监管目前是个空白地带,很多食用农产品没有保质期的概念,仅从感官上来判定能否继续使用,出现“僵尸×”也不足为怪。
也有网友认为,过期食品是一个监管上的概念,不安全食品是一个科学上的概念。过期的食品未必不安全,但一定不合规。政府应该加强关于食品保质期方面的研究与立法,也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学习食品保质期与食品安全的知识的机会。
也有网友给出了解决“僵尸肉”“过期肉”“走私肉”问题的关键:加强冷库特别是经营性冷库的监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此外,还需要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真真正正地把好国门。
同时,“僵尸肉”的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问题--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任何国家都会保有食品的战略储备(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储备粮);而食品的特点决定了储备必须定期更新;我国的食品战略储备是如何更新的,替换下的储备物资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有严格的监督,又是否存在寻租空间,只有等待时间带给我们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