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

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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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明知道是问题商品,却故意购买以索取十倍赔偿,以此为谋生的职业称为职业打假。职业打假人,一直是近年来讨论的热点,在2013年的十大热门词汇中也曾出 现过。在食品论坛的监管版块,打假和被打假的话题一直居高不下。2014年打假话题的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是标签打假的话题剧增,相关标签投诉的新闻事件也时 有发生。

2014年8月17日,据羊城晚报报道,重庆职业打假人叶光爆料称,国内奶业巨头蒙牛集团生产的“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牛奶”和“奶特香草口味牛 奶”,产品与包装标签标示的名称不相符,涉嫌欺骗消费者。8月13日下午,叶光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诉讼状,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同时,他还起 诉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8月18日,他又因为同样的问题,起诉了伊利。

知识链接:

1994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条“退一赔一”的规定很快造就了一大批职业打假人。

2009年《食品安全法》生效,假一赔十的规定催生了大批食品职业打假人。2013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正式实施,又让不少职业打假人从关注的食品质量问题转向了食品的包装标识问题。

在2013年12月最高法发布的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 法律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 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友观点:

就目前的情形看,职业打假人称其为“职业投诉(举报)人”似乎更加合理,因为他们关注的多是标签上的不合规,甚至是大小写、营养成分表数据修约之类的标签瑕疵,而不是真正涉及食品安全的“假冒伪劣”现象。

对待职业打假的态度应一分为二来看待,一方面职业打假人对净化市场环境的确起到一定作用,让企业更加重视质量,包括标签等以前忽视甚至故意的擦边球宣传等 问题;另一方面打假人仅仅盯住食品标签是否合理等表面问题,耗费企业和监管部门大量人力和精力,反而耽误了正常的质量管理和监管工作,是非常不受欢迎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职业打假人若仅仅为了金钱去打假,以获取高额赔偿为唯一目的,平常不需要工作,盯住一个问题产品大量购买,获取的赔偿可抵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一年甚至几年的薪资收入,这给社会大环境带来非常不利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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