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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 食品伙伴网
国家标准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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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23年8月,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质量标准公司)以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为由,向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伙伴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约788万元。经过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024年2月)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24年6月)判决:烟台富美特侵害原告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享有的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删除食品伙伴网上涉案权利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 万元。

2024年06月19日,曹知知产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质量标准出版公司与富美特公司国家标准二审案宣判””的文章,将案件相关判决书内容予以发布。

2024年07月5日,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国家标准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章,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指出食品伙伴网非法盗版国家标准,并向社会传播,严重扰乱了国家标准的正常出版传播秩序。

2024年7月18日,食品伙伴网就案件在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说明“关于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起诉食品伙伴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说明”,公布了一审二审的起诉状、答辩状和判决书等内容,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相关判决内容,甄别相关涉案国家标准并停止下载,同时会继续依据法律程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及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也将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继续推动国家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免费传播。

后续食品伙伴网相继公布了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发起的第二轮诉讼的起诉状以及食品伙伴网的答辩状等内容。

相关案件说明一经发布,迅速引起食品相关行业朋友的关注,网友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发表个人观点,讨论热烈。

在新浪微博和知乎上的相关话题关注度达到1000多万,一度成为热搜话题。据不完全统计,该事件相关的新浪微博话题#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1000万多阅读,4300多讨论,1.2万多互动;知乎话题“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这个判罚合理吗?”,相关阅读约170万,1500多个回答,4300多个关注。

同时,案件还受到了光明网、南方周末、大河报、封面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2024年7月27日,封面新闻发布题为《食品标准能否免费下载?一起“官告民”案件背后的“标准版权”争议》的文章。

2024年8月9日,大河报发布题为《“国家标准”为何不能免费下载使用?》文章。文章认为,在公众的朴素认知里,标准需要免费、公开、大规模传播。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人遵守,应当以大众传播、宣传使用为首要目标,而不是收费。

2024年8月16日,南方周末发布题为《网站提供推荐性国标免费下载被巨额索赔,国家标准不应成为行政垄断的摇钱树》的文章指出,国家标准的性质,决定了其应该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应该推动包括推荐性标准在内的所有国家标准免费公开,允许并鼓励企业和个人传播国家标准,使国家标准更好地起到规范作用,而不是被个别行政垄断机构当成牟利的摇钱树。

2024年8月21日,光明网发表评论员文章《免费下载国家标准有侵犯风险?这不正常》。文章强调,“评议这些案件,有一个基本的‘常识’不应该被忽视:国家标准——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推荐性的,目的都应该是要最大程度方便社会的使用,而不该是束之高阁,成为某些主体‘获利’的工具。让社会可以便利、‘安心’地免费下载和使用国家标准,让企业可以放心地提供方便民众的免费下载国家标准的服务,这不该成为一件难事。”

此外,很多自媒体账号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哔哩哔哩、小红书等平台进行了观点阐述和探讨,引发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前央视主持人赵普在微信视频号发布《免费提供国家标准下载被判侵权赔偿15万》,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哔哩哔哩上,短视频《免费公开国标成了“侵权”?为什么国标也会有版权?》吸引了147.9万浏览和6544条评论。而在微信平台上,从市监长缨《赢了15万,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到ISO认证君《以后你可能不能再从食品伙伴网下载标准了》,再到如舆见君《一网站因提供国家食品标准免费下载 法院判赔中字头企业15万 为什么?》,大雨吃瓜《深度解析:食品伙伴网“免费午餐”变侵权风波,国家标准公开之路何去何从?》,code七《原来法律还可以这样用,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 15 万,这个判罚合理吗?》,GIS民工《国家标准难道不应该公开吗?》,食品人说食品事儿《收费不利于标准推广:对食品伙伴网因分享推荐性国标成被告被罚的思考》,广庆来了《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合理吗?》,家居笔记《食品伙伴网免费提供食品标准被起诉赔偿15万,网友怒了》,关务范儿《国家标准实在不是个合适的“摇钱树”》等原创微信推文近百篇,都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相关的讨论。

网友点评:

近年来,关于国家标准应免费公开的呼声日益高涨。网友们一致认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样,都是由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立项、编制和发布。由于其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资金,项目成果自然应该免费向社会公开。对此,网友们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快推动标准公开化进程,确保公众便捷获取信息,同时加强标准宣传与普及,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共同构建更安全、更透明的食品环境。

大多数网友认为,虽然推荐性国家标准是自愿采用,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也会被广泛参考和采用,对行业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免费公开推荐性国家标准有利于提高标准的知晓度和应用范围,促进技术推广、行业交流和市场的规范化,同时可避免个别机构利用对标准的垄断获取不当利益,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

对于国家标准传播版权之争,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免费传播国家标准,拉近了群众与标准之间的距离,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标准、执行标准,有助于促进产品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也是一项为民便民利民之举。同时,版权之争也推动了国家标准的免费下载进程,近期有关部门听取行业的呼声,开放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免费下载,是非常可喜的进步。

但也有网友认为,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既有融合也有矛盾,虽然现行相关法规中关于标准版权的归属槽点颇多,但却有力推动了未来的改变。此事件暴露了很多食品专技人员的路径依赖问题,在这个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这才是更应该重视和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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