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鱼下架的原因无法找到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是背后折射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深思。鲜活农产品的分销批发往往难以溯源,超市一旦被查出产品不合格,就要受到严重的惩罚,这种风险远远大于销售带来的利润,所以超市只好靠下架来规避风险。但要改变鲜活农产品这种分销的模式,建立能够溯源的供应体系,需要水产养殖者、销售者以及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2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家乐福、沃尔玛、永辉、物美等20家大型超市门店停售活鱼,但对于活鱼下架的原因,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紧接着,半岛都市报报道青岛大润发和家乐福两家超市活鱼停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一夜之内各大超市活鱼全下架。一时间,活鱼下架引起广泛关注。
2016年11月23日、24日,北京市食药监局连续发布通报称,网传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鱼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所有抽检工作都是依据监督抽检有关规范流程开展的,也不存在保密或泄密问题。
2016年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水产品检查通知,称11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此举似乎印证了此次活鱼下架与国家将开展水产品专项检查有一定关联。
2016年11月25日,《北京晚报》称,北京京客隆、物美等超市当日起陆续恢复活鱼上架销售。无征兆下架的活鱼不到两天又重新上架,事情的逆转让真相变得更是扑朔迷离。
更多详情见:关于多地超市活鱼下架,食品人怎么看?
网友观点:
“活鱼下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各种检查之前清理游摊浮贩,店铺关门,甚至集中发证等现象屡见不鲜,“活鱼下架”也是搭了食品安全的东风才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带着喇叭抓小偷”这种监管模式不改变,“活鱼下架”“店铺集体停业”等现象就不会消失。
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屡禁不绝,只因利益链条未被斩断,农业(养殖业)技术的提升迫在眉睫。对于源头农产品的监管,是个看似非常重要但是力度最为薄弱的环节。应该做好源头管理和运输过程以及售卖的全过程管理,那么食品安全才有可能保证,否则不下架等着挨罚,估计谁也没那么傻。
不论活鱼下架的原因是什么,监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的保密性应做好,抽检最好常态化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已有10年的时间了,远不能适应现在农产品监管的新形势,是要抓紧时间修改了。